殡仪馆内今后须备百元骨灰盒
来源:山东商报 | 作者:szcyhsy | 发布时间: 2014-08-21 | 2589 次浏览 | 分享到:

        商报济南消息(记者刘建宇)昨日,记者从山东省民政厅获悉,《山东省殡仪馆服务规范(试行)》已于8月1日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实行。按照规范要求,殡仪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等信息都需在市、县(市、区)民政局门户网站公开发布,且殡仪馆需提供单价在100元以下的骨灰盒。

       昨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自今年7月开始,民政部门在全省开展规范殡葬服务专项整治行动,要求对全省殡仪馆服务进行自查,组织所属殡仪服务机构对殡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服务流程等,进行自查和清理,同时建立殡葬服务项目台账,规范收费标准。

       根据已于近日开始实施的《山东省殡仪馆服务规范(试行)》,各地殡仪馆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程序、服务承诺、收费标准惠民政策,服务监督应当在殡仪馆服务大厅公示,在市、县(市、区)民政局门户网站发布。殡仪馆现场设立由社区的市物价部门监制的收费公示栏,同时采用电子显示屏、触摸屏、摆放告知卡、宣传手册等多种载体公告。收费价格变更时应当及时更新。

       同时,各地殡仪馆需严格执行所属市物价部门核定的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服务项目和产品明码标价,正确描述各类服务项目和产品特征,说明价格及所含内容。低价殡葬用品应满足丧属自愿选择需要,有单价在100元以下的骨灰盒出售。为丧事承办人提供正规发票,并打印收费明细。

       此外,各地殡仪馆需应用全省统一的殡葬管理信息系统,通过省级信息平台实时办理业务,业务登记与信息传递的效率高,准确无差错。

       《规范》还对殡仪馆和工作人员提出明确要求,如擅自增加服务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或有强制、捆绑、误导群众消费行为,利用工作之便索取财物、出具假证明等情况,殡仪馆和工作人员将由其上级主管民政部门对其主要负责人及其他直接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还将追究刑事责任。

深圳创艺鸿生命文化有限公司

热线电话:13143451686

                  0755-28757574

地址:龙岗区南湾街道丹平社区龙岗大道3021号101

 

     佛事超度服务热线